欢迎登录高青县人民法院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
高青县人民法院 http://zbgqfy.sdcourt.gov.cn
高青县法院常态化开展“利剑”集中执行行动 |
||
来源: 发布时间: 2022年09月22日 | ||
在证据充分、事实清楚、法律明确的裁判文书面前,诸多“老赖”采取晚归早出、假离婚转移财产等五花八门的方法躲避执行,严重破坏公平正义。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扎实推进“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”创建,打击“老赖”嚣张气焰,弘扬社会正能量,9月22日清晨5点,高青县法院再次开展“利剑”集中执行行动。 【案情速递】申请执行人朱某与被执行人胡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法院判决后,被执行人未按约定履行法定义务,朱某遂申请执行。今日凌晨,执行干警敲开胡某家门后,胡某前妻称已经和胡某离婚且胡某不在家中居住,并以此为由阻止执行干警到家中查找。执行干警持拘传票、搜查票进入胡某家中后发现一杂物间的两个门都是从内部锁门,察觉被执行人很可能隐藏其中。连续警告未果,执行干警破门而入,并仔细在杂物间内查找,发现被执行人正隐藏在一桌子底下,便将被执行人拘传到法院。胡某认识到逃避执行的法律后果后,表示愿意积极还款,该案得以执行完毕。 本次“利剑”行动结合以往经验,措施更加有力,流程更加规范,效果更加明显。山东广播电视台《一切为了群众》《生活帮》栏目记者全程见证执行过程,并通过抖音、快手进行现场直播。在近5个小时执行过程中,直播实时观看人数累计达300万人次。自“利剑”行动开展以来,高青县法院共拘传58人,执行完毕27案,达成和解26案,执行到位金额84万余元。 下一步,高青县法院将坚持厚为民之情怀、践为民之宗旨、增民生之福祉,以“永远在路上”的坚定和执着,不断推进执行工作实现新突破,以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解决好操心事、烦心事、揪心事,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 |
||
|
||
【关闭】 | ||
|
||
地址:高青县芦湖路南首(高青县人民检察院东邻、千乘湖公园南侧、长江路以北 ) 联系电话:0533-6961932
版权所有:高青县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:鲁ICP备13032396号
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、建立镜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