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登录高青县人民法院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

高青县人民法院 http://zbgqfy.sdcourt.gov.cn

您当前所在位置:首页 > 优化法治营商环境 > 典型案例

张店丁波粮油经营部与巩腾腾买卖合同纠纷 (2021)鲁0322民初1555号

来源:   发布时间: 2022年04月09日

案例情况表

案例名称

原告张店丁波粮油经营部与被告巩腾腾买卖合同纠纷,案号:(2021)鲁0322民初1555号(速裁快审示范判决机制案例)

指标名称

执行合同

法院名称

山东省高青县人民法院

法院级别

基层法院

案件主审法官

田婧

手机号码

136********

立案至结案期限

202179-2021722

案件裁判结果

判决结案

案例简述

2021年6月29日,原告网上提交案件材料。6月29日,高青法院将该案转入诉前调解程序,并指定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。调解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被告,均无人接听,调解期间通过多种途径均未与被告取得联系,高青法院于2021年7月9日立案,并于7月19日开庭审理,7月20日签发民事判决书,7月22日完成民事判决书的送达。

案例亮点

1.速裁速判、简案快审。充分发挥速裁团队的优势,对于调解不成或不适宜调解的案件及时立案、及时审理、及时裁决、及时送达、快速结案。

2.采取审判要素法,提高审判效率,缩短审理天数,减轻当事人诉累

3.做好判后释法,提高服判息诉率。

填报单位

山东省高青县人民法院

提供人

于金芝、田婧

手机号码

134********

136********

关闭

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、建立镜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