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登录高青县人民法院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
高青县人民法院 http://zbgqfy.sdcourt.gov.cn
1、申请人提出申请,书写申请书,载明申请执行的事项及申请执行的事实与理由。
2、申请人提供生效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。
3、申请人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生效法律文书的原件及复印件。
4、立案信访局审查后,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,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。
5、立案信访局立案后,分配到执行局各执行庭室,由执行局负责执行。
地址:高青县芦湖路南首(高青县人民检察院东邻、千乘湖公园南侧、长江路以北 ) 联系电话:0533-6961932
版权所有:高青县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:鲁ICP备13032396号
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、建立镜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