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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青县法院坚持“走出去”+“请进来” 聚力推进民生司法品质提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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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发布时间: 2022年08月25日 | ||
今年以来,高青县法院扎实开展“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”创建活动,坚持“走出去”“请进来”相结合,不断推进民生司法品质提升,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。 一、让便民举措“走出去”,将民情民意“请进来”。一是持续开展大走访。密切关注群众诉求,坚持创建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,常态开展“我为群众办实事·走千村进万户”大走访大排查大提升活动,到第一书记所在村、“双报到”社区开展入户走访,认真倾听群众心声。二是持续优化诉讼服务。深化一站式诉服体系建设,成立“上门诉讼服务队”,开展上门立案、上门调解等便民服务28次。依托人民法庭设立1处乡村振兴服务中心、12处“无讼村居(社区)创建示范点”和23处“法庭E+”智慧法庭,助力基层社会治理。三是持续服务企业发展。常态开展“暖企安商”活动,以开展联络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“双结六定”活动为依托,深入园区、镇办调研摸底,召开企业司法需求调研座谈会,解答企业疑难问题。先后走访县内企业50余家,发放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提示手册200余册,征求意见建议30余条,不断增强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。 二、让司法服务“走出去”,将解纷合力“请进来”。一是开门充实调解力量,推进诉源治理工作。强化诉前调解,先后与16个县直部门、8家行业调解组织建立诉调对接机制,实行“特邀调解+速裁”新型团队组合,在院机关和两个法庭配备人民调解员12名,引导当事人以非诉途径解决矛盾纠纷。今年以来,诉前调解成功率达到74.59%。二是开门接访听取民意,落实访源治理责任。深入推进院领导接访长效机制,严格落实领导包案、首接负责等制度,完善与审判执行部门的协作配合,形成信访工作联动机制,用心用情解决各类涉法涉诉信访问题。今年以来,群众来信来访同比下降62.56%。三是开门加强部门配合,强化执源治理效果。与高青县国税局、高青县公安局建立执行协作机制,实现财产处置参考价快速确定、被执行人身份信息及行踪网络核查、对被执行人员的预警指令联合发布、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,营造了“生效裁判必须履行”的良好氛围。 三、让优良作风“走出去”,将阳光司法“请进来”。一是加强正面宣传引导,着力凝聚社会共识。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展现创建成效,切实增强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、关注和支持。今年以来,开展送法进校园、进企业、进社区等普法宣传、志愿服务活动等11次,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。联合人民法院报、淄博中院新媒体开展“生态法律赋能,守护美丽黄河”主题直播活动,1.7万余名网友线上参与,反响热烈。二是深化流程信息公开,锻造阳光司法引擎。以审判流程、庭审信息、裁判文书、执行信息等四大要素公开为载体,不断拓宽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,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。今年以来,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100%,庭审公开率59.96%,裁判文书公开率156.29%,执行信息公开率100%。三是开门接受批评监督,提升司法工作质量。将群众意见、社会评价作为创建工作重要指标,积极开展“政法机关开放日”活动,邀请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参加庭审观摩、见证宣誓等活动3次13人,邀请18名民主党派、工商联、无党派人士进行“一号改革工程”专项民主监督,巩固创新联络沟通和意见建议落实反馈机制,推动各项工作更加顺应人民期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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